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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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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留言标题: |
考古发掘 |
| 留言内容: |
文物保护法规定“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,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”。在陕西省,建设单位或土地部门作为招标人,将“考古发掘土方劳务”单独公开招标,并没有资格限制,许多没有任何资格的土建施工公司中标并参与考古发掘。 为了保证发掘时的文物安全,考古发掘土方劳务不应该是由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自己审查采购吗? |
| 留言时间: |
2020-11-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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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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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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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与陕西省文物部门核实,留言中“考古发掘土方劳务”经建设单位采购后,交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管理使用,劳务供应方仅组织提供民工劳务,不参与考古发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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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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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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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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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文物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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